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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公告

高空抛物,没砸到人也要赔钱+判刑

时间:2019/4/9 10:25:25 作者:海伦堡物业客服中心 来源:海伦堡物业公司

  3月24日,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文书获悉,广州白云区一男子曾从8楼随意扔下煤气罐、铁锤等物品,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获刑3年。

 

高空抛物,没砸到人也要赔钱+判刑

将煤气罐、铁锤、曲线锯、戒纸刀等物随意扔向楼下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只是造成汽车破坏,这样的行为如何处罚?在一般人看来,结果最多也就是赔偿修复汽车的经济损失。而广州市执法部门没有简单画上句号,而是在责令其赔偿业主经济损失之后,同时判决高空抛物者入狱3年。 

  有人觉得“高空抛物判刑3年”的结果太过严厉,没有人员受伤,只是汽车被砸坏了,赔偿损失不就可以了吗?其实不然,我们必须看到高空抛物的性质是极其恶劣的。


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那是因为太幸运了,恰好高空抛物的时候,没有人从此路过,假如说这个时候恰巧有居民路过,被砸中的就很可能不是停在楼下的汽车,而是人了。 

 高空抛物造成的悲剧很多,曾
发生过不少市民被砸瘫痪的事件。尽管说,面对高空抛物造成的伤害,一般情况下受害者都获得了最终经济赔偿,然而很多时候在找不到“高空抛物者本人”的情况下,采取的手段也只是“整栋楼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高空抛物,没砸到人也要赔钱+判刑

高空抛物治理的难点在于“不好找到肇事者”。更为关键的在于,“虽然发现不易”,但是如果能够做到“一旦发现绝不宽容”定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。就像广州的这起高空抛物事件一样,不仅需要承担车主的经济损失,还被以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”的名义,判处了有期徒刑。


 高空抛物是一种危险的行为,但愿“高空抛物判刑3年”能成为响亮的警钟。也希望以“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”能够成为处理高空抛物行为的司法常态。


   在此,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广大业主朋友:

  1.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,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,杜绝高空抛物;

   2.每幢楼的垃圾桶均已配置到位,请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;

  3.请注重言传身教,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,行文明之举,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;

 4.请勿在阳台或窗台摆放花盆、拖把等杂物,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;

 5.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住户人身安全,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,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,共建和谐社区。

  在此,感谢您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,祝您生活愉快!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海伦堡物业服务中心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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